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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攻略
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以及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二、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对象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三、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行业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以下为部分行业和类型的基本缴费比例:
1. 工业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6%至2.4%缴费; 2. 建筑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8%至3.4%缴费; 3. 服务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4%至2.0%缴费; 4. 交通运输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6%至2.4%缴费; 5. 个体工商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2.0%缴费。
具体缴费比例以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布的为准。
四、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1. 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 2. 新建举报 -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包括因工死亡职工无生活来源的遗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湖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参保对象
1、用人单位。凡湖州市范围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建设施工项目。在本市范围内承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及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等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按建设项目或标段参加工伤保险。
3、特定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其招用的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下列特定人员参加单险种工伤保险:
(1)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
(2)实习学生,包括大中专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学校开具实习介绍函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3)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6)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
(7)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
工伤保险费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1、用人单位。一般单位根据行业的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2、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以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为缴费基数,按2.4‰的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特别提醒:工伤浮动费率
根据用人单位、建设项目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伤保险基金支缴率、工伤发生率实行费率浮动,即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至120%(上浮一档)、150%(上浮二档)或向下浮动至80%(下浮一档)、50%(下浮二档),其中一类行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不向下浮动,其他行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浮动后不得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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